昨日,据新华社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人士介绍,国家发改委将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药品价格管理,加大对流通环节恶意加价、牟取暴利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降低虚高药品价格。
发改委四大措施降低虚高药价
“由于很多基层医疗机构的收支两条线并未完全执行,政府的钱不能到位,医院为了养活自己,还是要开一些非基本药物范围的药物,而这个药物的运作模式与过去没有区别,医生提成20%,医院提成15%,医药销售代表还要提成20%。药品的成本价不到30%。”一名医生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
据上述发改委人士表示,发改委将采取的四项措施包括:对属于企业自主定价的药品,加强市场购销价格调查;对政府指导价药品加强成本审核;建立基本药物动态调整机制;研究改进药品价格管理方法。
目前,发改委正在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降低偏高的药品价格,以推动今年实现60%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对其他政府指导价药品价格将分期分批进行复核,根据成本及市场供求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只要是政府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补贴不能完全到位,药品的虚高价格就有生存的空间,而且目前为医院提供低价的基本药物的企业,对医院也有要求,企业的基本药物是不挣钱的,甚至赔钱生产,但是医院如果用他的基本药物,必须搭配着进他们的新特药。”上述医生告知记者。
正在修订药价管理办法
据新华社报道,对属于企业自主定价的药品,物价主管部门将加强市场购销价格调查,研究制定牟取暴利的界定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加大对流通环节恶意加价、牟取暴利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经查实,予以曝光。
发改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说,物价部门将对政府指导价药品加强成本审核。对纳入医保报销、从企业自主定价转为政府指导价的,要核实真实出厂交易价格,严格审核成本费用明细,防止企业虚列成本,虚报价格。
在研究改进药品价格管理方法方面,发改委正在修订药品价格管理办法,探索有利于推动降低招标采购等市场交易价格的方式方法。对流通环节实际加价率进行监控。
这位人士说,在取消医院药品加成的过渡期间,发改委为调动医院使用低价药的积极性,拟在不突破现行15%加价政策前提下,适当调低高价药加价率,相应提高低价药加价率,实行差别加价政策;进一步扩大药品剂型规格差比价规则的实施范围,防止企业采取变换剂型、规格等方式变相涨价。(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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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表示,目前我国的药品定价机制是:国家发改委或各省物价局制定的药品指导价是“天花板价”,价格高得离谱;省级统一招标价为“斩首价”,即在国家指导价的基础上轻柔地挤出一点水分,价格仍然畸高。如果这两个环节不进行改革,仍然按照原来的药品定价机制执行,药品价格还是下不来。[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