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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整合企业信用记录 推动信用信息共享

时间:2012-7-5 11:13:04

新华网消息  在2009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新闻发布会上,海关总署通报了中国海关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工作的情况。

  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全国海关深刻认识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高度重视海关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近年来,按照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部署,积极开展海关信用体系建设的探索和实践,推进诚信兴商工作。

  海关信用体系建设背景

  海关作为国家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担负着为国把关和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神圣职责。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迅速融合,对外贸易高速发展,进出口物流日益频繁,进出口业务量成倍增长。与此同时,海关面临更加突出的严密监管与高效运作、业务量日益增长与管理资源相对不足的双重矛盾。同时国际国内多种因素要求海关,既要完成监管、征税、缉私、统计等传统职能任务,又要应对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反恐、贸易安全等海关非传统职能不断拓展的挑战。

  海关必须在履行职责中,正确把握把关与服务、监管与便利的平衡。因此,基于货物不会自己处置自己,处置货物的主体是人是企业的认识,以企业做为监管单元,运用风险和信用管理的理念和手段,以守法便利为核心原则,实施企业分类管理,就成为海关管理的必然选择。这也与世界海关的发展趋势相契合。

  2008年1月30日,海关总署对外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署令第170号),并于4月1日正式施行。实行企业分类管理,是中国海关适应国家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顺应国际贸易和国际海关发展潮流,深化中国海关管理、密切海关与企业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作为一项基础制度,不仅对中国海关内部管理产生调整,也对与海关发生业务关系的企业及其切身利益有着重要影响。

  首先,从适应社会发展要求角度,海关的企业分类管理作为国家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成部分,对鼓励企业守法自律,建立关企合作伙伴关系,有着引导示范作用,拓展了管理空间、丰富了管理手段,有利于实现海关管理理念由简单处置向和谐共赢转变,优化海关的执法环境。

  其次,从海关自身发展角度,实施企业分类管理,简化对高信用类别企业的通关手续,加强对低信用类别企业的控制,可以减少监管资源的无效投入,优化监管资源合理配置,提升海关管理的有效性,提高海关管理总体效能,从而根本解决双重矛盾。

  再次,从维护守法企业权益角度,实施企业分类及对不同管理类别企业实施相应的差别管理措施,是对企业诚信守法自律、规范安全经营的认可、尊重、鼓励和弘扬,同时也是海关各项通关便利措施和服务承诺的具体落实。守法企业可以得到实实在在的通关便利好处。

  第四,从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角度,实施企业分类管理,可以与WCO《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中的AEO(经认证经营者)制度相衔接,为履行政府承诺,推动国内企业“走出去”,增强国际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持。

  目前全国海关已有AA类企业1230家

  《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规定,海关根据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包括物流货代企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相关廉政规定和经营管理状况,以及海关监管、统计记录等,按照企业守法和信用度自高向低的顺序设置了AA、A、B、C、D五个管理类别,对有关企业进行评估、分类, 并对企业的管理类别予以公开。其中对AA类企业还增加了贸易安全要求,而且必须通过海关验证稽查。

  按照守法便利原则,对适用不同管理类别的企业,制订相应的差别管理措施,对AA类和A类企业适用相应的通关便利措施,B类企业适用常规管理措施,C类和D类企业适用严密监管措施。

  全国海关实行统一的企业分类标准、程序和管理措施,并对企业类别实行动态调整,鼓励企业守法自律,倡导海关与企业加强合作,开展经常性信息交流和业务联系,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自《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全国海关广泛开展了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办法条文、守法便利原则、差别管理措施和对企业通关的作用,形成持续的宣传声势。

  加强内部培训,积极开展了企业类别的评定和动态调整工作,做好原有“红、黑名单”企业与新的企业类别过渡衔接,精心组织,稳步推进通关便利和严密监管措施具体落实。

  加强与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征求企业在上述部门的不良记录情况,结合关区实际,探索建立企业信息交换机制。

  配套开发了企业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以在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为主线,汇总整合海关各业务部门的企业信息数据,形成相对完整的企业数据库,并预留了与相关部门数据交换的接口。

  据统计,截止2009年7月,全国海关共有AA类企业1230家,A类企业19068家,B类企业587844家,C类企业1080家,D类企业390家。

  《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实施一年来,其所倡导的“守法便利、差别管理、动态调整、关企合作、贸易安全”等原则和管理措施已逐步为企业和社会普遍认可,鼓励企业守法自律、规范管理和促进企业发展的导向和示范作用开始显现。通关便利措施的有效落实,使企业切实感受到了海关的支持和服务,缓解了通关现场压力。高资信企业通关时间缩短,加快了通关速度,通关成本降低,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有效支持了企业的发展。企业更加注重守法自律经营,申请高类别企业数量激增。同时为海关开展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实现以企业为单元的分类通关模式,优化管理资源配置,提高海关管理效能,保障进出口贸易安全与便利,加强AEO国际合作提供了支持。

  下一步工作将推动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以及诚信兴商工作要求,海关总署一如既往大力支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继续积极参加、主动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诚信兴商的各项工作。

  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安排,继续加强海关行业信用建设,细化和整合企业信用记录,推动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进一步加大企业分类管理宣传力度,不断增强企业守法自律、规范经营意识,营造诚信兴商良好氛围。

  根据实施情况和形势要求,修订《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完善评定标准,丰富评估手续,科学分类,切实落实通关便利和严密监管措施,保证统一性。(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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