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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时间:2012-9-19 9:22:24

4、考核部门:
信用管理机构为公司信用管理员的考核评审工作的管理机构。
获奖名单由考核部门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评审后报法定代表人批准。取消资格的审批程序由考核部门将名单及考核依据报法定代表人批准。
5、奖惩方法
信用管理员的奖励等级设三等:即先进、优胜和表扬;获奖者以精神鼓励为主,并分别给予适当的物质鼓励。
获先进名单从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者中产生;
获优胜名单从考核总分在90~95分者中产生;
获表扬名单从考核总分在80~90分者中产生;
信用管理员的惩处方法:
凡考核总分首次达不到60分者,由部门分别给予教育、帮助和扣发奖金;
凡考核总分两次达不到60分者,取消信用管理员资格;
凡利用合同从事违法违纪活动者,取消信用管理员资格并按情节轻重,
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法人授权委托及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
一、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制度
(一)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1、必须是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确需签订合同,并具有经济工作经验的有关人员。
2、必须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培训,考试合格,并经工作业绩审查合格者。
3、能够遵纪守法,执行好国家各项法令、法规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
(二)“法人委托书”的申请程序
1、凡申请持证者,先由申请部门向信用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参加《合同法》培训人员登记表”。
2、由信用管理机构统一组织申请持证者参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合同法》培训班,并参加考试。
3、考试合格后,申请部门按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要求填写“法人委托书申请审批表”,并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审查,再经公司人事部门和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签章颁发授权证书。
(三)“法人委托书”的管理
1、信用管理机构负责“法人委托书”的申请审核、证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遗失声明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并为公司归口管理部门。
2、本公司颁发的签订合同的“法人委托书”,采用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人委托书”文本,在有效期限内可连续使用,但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3、凡不持有“法人委托书”因特殊情况需对外签约者,由所在部门向信用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法定代表人批准,由信用管理机构具体办理一事一委托的临时“法人委托证明”事宜;未取得“法人委托书”及“法人委托证明”的其他人员一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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