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阳光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按照国家信用政策,依据《CEC: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标准》,自即日起,兴城市阳光电脑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资信等级AAA程序依法进入审核期。
认为兴城市阳光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不符合CEC: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标准适用条款要求及评定条件的,请于我们联系。
信用评价机构:北京科瑞普信用评价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信用管理师:李萍
书面材料请发到:CEC9000@163.com
特此公告!
中国AAA信用企业网信用监督委员会
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