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继续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2007年底前要在各省区市联网的基础上实现全国联网,使各级工商机关充分使用全国企业信用共享数据,在对市场主体准入、退出及市场经营行为监管中,发挥整体职能作用,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监管。
二是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扩大建立以省局或地市局为单位相对集中受理的12315中心,建立总局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分析平台,增加12315数据直报点。建立健全消费者与企业的和解制度、经营者的自律制度、消费纠纷的调解制度和申诉举报制度。
三是进一步完善流通领域商品准入制度,以食品及涉及消费安全的商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为重点区域,推进和规范流通领域商品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不合格商品退市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管理责任等自律制度,扩大商品准入制度的覆盖面。
四是深化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监管改革,推进全国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登记监管数据联网应用系统建设,推动市场主体基础数据库建设。
同时,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加强信息化技术在市场主体准入、食品安全监管、广告监管、消费维权等领域的运用,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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